四川初次审核药品经营许可证成都市新津区

四川初次审核药品经营许可证成都市新津区; 新津区药品批发零售经营许可证审核及指南; 第十四条:各市(州)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原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应当积极改善,提升经营条件,符合第五条,第六条规定条件的按照第十条的规定向省药监局窗口申请核发药品零售连锁总部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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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新开办单体药店成都市高新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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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市高新区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批发审批原则 《四川省药品零售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新开办单体药店,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为企业; (二)设置仓库的,仓库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其中经营中药饮片的应增设不少于10平方米的中药饮片专用仓库(区)养护工作场所,经营冷藏,冷冻药品的,应当配备符合要求的冷藏,冷冻设备,并实现温湿度自动监测,显示,记录,调控,报警。

四川药品批发零售许可证经营业务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四川药品批发零售许可证经营业务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2026年办理成都市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审核依据: 《四川省药品零售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第二章第九条:药品,批发零售一体化经营的企业,经营场所和仓库(配送中心)应符合药品批发企业的条件,质量管理体系和相关人员应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关于药品批发企业和零售企业的要求。

四川青白江区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发依据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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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青白江区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发依据2026年; 四川省药品零售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程序2026年; 第十一条:药品零售连锁总部设置连锁门店,开办单体药店的,应当向市(州)或者县(市、区)负责药品零售经营企业许可的部门申请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交第十条除第八项之外的资料。

四川初次审核药品经营许可证成都市新津区

四川初次审核药品经营许可证成都市新津区

四川初次审核药品经营许可证成都市新津区; 新津区药品批发零售经营许可证审核及指南; 第十四条:各市(州)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原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应当积极改善,提升经营条件,符合第五条,第六条规定条件的按照第十条的规定向省药监局窗口申请核发药品零售连锁总部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四川设立药品零售经营企业设立审批2026年

四川设立药品零售经营企业设立审批2026年

四川设立药品零售经营企业设立审批2026年; 四川成都市药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2026年; 第十七条:药品零售经营企业被其他药品零售连锁总部收购(含合并,重组,加盟的,被收购的零售连锁总部所属连锁门店,单体药店无许可事项变化的,按照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程序办理,被收购的药品零售连锁总部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在连锁门店变更后注销)。

四川登记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2026年办理流程

四川登记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2026年办理流程

四川登记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2026年办理流程; 四川药品零售连锁总部的经营许可证2026申请; 第十九条:药品零售连锁总部在大型公共场所,街道社区,住宅小区等区域内设置自助售药机销售乙类非处方药的,应当符合所在地市(州)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并经所在地市(州)或者县(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同意。

审查药品经营许可证四川成都市遵循原则

审查药品经营许可证四川成都市遵循原则

2026年《四川省药品零售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药品零售连锁总部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连锁门店数量不符合规定的,不予重新审查发证,原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 第二十五条:连锁门店经营范围不得超出药品零售连锁总部的经营范围,药品零售连锁总部核减经营范围的,所有连锁门店应当在3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核减相应经营范围。

成都市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网办流程2026年

成都市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网办流程2026年

所需材料: 1.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换发申请表; 2.药品经营许可证。 3.承诺保证书; 4.设施,设备目录; 5.企业从业人员汇总表; 6.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学历证明,个人简历及聘书。 7.企业质量管理制度目录。 8.企业机构设置文件; 9.营业场所方位图,平面布局图;

四川申报资料药品经营许可证全流程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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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四川药品经营许可证申办: 所需资料: 1.《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申请表一份; 2.申办《药品经营许可证》书面申请一份。 3.药品经营企业自查报告一份,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和《四川省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的管理办法(试行)》的自查报告。

成都市新都区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核发申请指南

成都市新都区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核发申请指南

根据2019年8月26日已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一条:从事药品批发活动,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从事药品零售活动,应当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药品,药品经营许可证应当标明有效期和经营范围,到期重新审查发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药品经营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