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服务
-
成都市天府新区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指南
天府新区药品经营许可证联办事项: 1.营业执照; 2.药品经营许可证; 天府新区药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方式: 1.窗口申请受理:四川天府新区市民中心一楼1009号,二楼无差别综合3031号窗口。 2.网上申请:通过四川省政务服务网天府新区区域。
2026年02月26日 更新 -
四川省药品零售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申请许可证范围
第一条:为加强药品零售经营管理,鼓励药品连锁经营,规范药品零售行为,促进药品零售行业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2026年02月26日 更新 -
四川省药品经营许可证审核范围成都市2026年
四川省药品批发零售经营许可证成都市2026年; 《四川省药品零售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二章:药品经营许可: 第五条:申请新开办药品零售经营企业,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指导原则》、《药品零售连锁总部检查细则》等规定要求。
2026年02月26日 更新 -
申请新开办单体药店成都市高新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四川成都市高新区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批发审批原则 《四川省药品零售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新开办单体药店,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为企业; (二)设置仓库的,仓库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其中经营中药饮片的应增设不少于10平方米的中药饮片专用仓库(区)养护工作场所,经营冷藏,冷冻药品的,应当配备符合要求的冷藏,冷冻设备,并实现温湿度自动监测,显示,记录,调控,报警。
2026年02月26日 更新 -
四川药品批发零售许可证经营业务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2026年办理成都市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审核依据: 《四川省药品零售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第二章第九条:药品,批发零售一体化经营的企业,经营场所和仓库(配送中心)应符合药品批发企业的条件,质量管理体系和相关人员应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关于药品批发企业和零售企业的要求。
2026年02月26日 更新 -
四川青白江区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发依据2026年
四川青白江区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发依据2026年; 四川省药品零售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程序2026年; 第十一条:药品零售连锁总部设置连锁门店,开办单体药店的,应当向市(州)或者县(市、区)负责药品零售经营企业许可的部门申请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交第十条除第八项之外的资料。
2026年02月26日 更新 -
四川初次审核药品经营许可证成都市新津区
四川初次审核药品经营许可证成都市新津区; 新津区药品批发零售经营许可证审核及指南; 第十四条:各市(州)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原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应当积极改善,提升经营条件,符合第五条,第六条规定条件的按照第十条的规定向省药监局窗口申请核发药品零售连锁总部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2026年02月26日 更新 -
四川设立药品零售经营企业设立审批2026年
四川设立药品零售经营企业设立审批2026年; 四川成都市药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2026年; 第十七条:药品零售经营企业被其他药品零售连锁总部收购(含合并,重组,加盟的,被收购的零售连锁总部所属连锁门店,单体药店无许可事项变化的,按照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程序办理,被收购的药品零售连锁总部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在连锁门店变更后注销)。
2026年02月26日 更新 -
四川登记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2026年办理流程
四川登记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2026年办理流程; 四川药品零售连锁总部的经营许可证2026申请; 第十九条:药品零售连锁总部在大型公共场所,街道社区,住宅小区等区域内设置自助售药机销售乙类非处方药的,应当符合所在地市(州)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并经所在地市(州)或者县(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同意。
2026年02月26日 更新 -
审查药品经营许可证四川成都市遵循原则
2026年《四川省药品零售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第二十四条:药品零售连锁总部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连锁门店数量不符合规定的,不予重新审查发证,原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 第二十五条:连锁门店经营范围不得超出药品零售连锁总部的经营范围,药品零售连锁总部核减经营范围的,所有连锁门店应当在30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核减相应经营范围。
2026年02月26日 更新
